恐吓翻译成恐怖威胁,新闻报道需要更好的翻译

[ 2010年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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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4月,在新泽西史蒂文斯理工学院攻读博士学位的翟田田威胁要烧掉教学楼,被警方逮捕,随后受到“恐怖威胁”(Terroristic Threat)的指控。但在部分媒体的报道中,翟田田却变成了“恐怖分子”。为何会有这样的误读?这可能源于Terroristic Threat的中文翻译。在翟田田的代理律师海明给记者发来的资料中,这项指控被翻译成“恐怖威胁”,但有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这也可以被翻译成“恐吓威胁”。根据《美国模范刑法典及其评注》的中译本,Terroristic Threat被译为“恐吓”,对其规定为:“为引起他人恐慌,或者为使他人从建筑物、场所或者公共运输工具中撤离,或者为造成重大的公共不便,或者轻率地不顾其行为会引起上述恐慌、不便的危险,而以实施暴力为内容进行恐吓的,成立三级重罪。”《中国证券报》驻纽约记者席玟在其博客中说,“恐吓威胁”只能说是一项刑事指控,和恐怖分子或者恐怖主义没有关系。“翟田田被控恐怖分子”是乌龙新闻,这是某些媒体在报道时不够谨慎以及不懂美国法律造成的误报。史蒂文斯理工学院表示,翟田田遭到起诉的原因是他一系列言语上的威胁,他被控“恐怖分子”的说法实属子虚乌有。此前被控“恐怖威胁”罪而遭逮捕的中国留美博士生翟田田于10日晚间抵达北京,他表示,“如果校方继续起诉,我会回美国面对对我的指控”。今年4月,在美国新泽西州攻读博士学位的翟田田因与校方发生矛盾,被以“恐怖威胁”罪名逮捕,并遭校方退学。在异国他乡经历约4个月的牢狱之灾后,翟田田终于凭借“自动离境”权利离美归国。由于没有接受新泽西检方提出的承认“行为不检”以作为获得自由的交换条件,翟田田现在还背负着“恐怖威胁”的指控。他说:“我知道我没有犯罪,我知道我没有威胁任何人。如果校方收集所谓的证据,正式对我起诉,我绝对会回美国面对对我的指控,但打完官司我仍然会再回来(中国)。”翟田田表示,此次得以出狱返国,是因为美国联邦移民法院的法官批准了其“自动离境”的申请。谈及下一步的打算,翟田田称还没考虑太多。但他表示,“我想利用这段时间对中国多一些学习和了解。我也考虑选择一所大学加速我对中国学习的过程,我打算把我的博士读完”。对于即将赴美留学的中国学生,翟田田说,中国学生到美国以后通常只跟自己人打交道,建议即将赴美的留学生也要跟当地人打交道。“中国学生在美国要了解当地社会,应该适当地跟外国人接触,了解他们的文化,用美国人的眼光分析问题”。笔者经过核查也发现,“Terroristic threat”看起来很像“恐怖威胁”,但其实应当翻译成“暴力威胁”或者“恐吓”。在美国法律中,这是一个不同于“恐怖主义”的轻罪罪名。通常情况下,此类罪犯会被处以罚款、监禁、电子监控以及限制令等惩罚,具体惩罚力度则各州有所不同。以翟田田所在的新泽西州为例,对此类罪犯最高罚款额度为7.5万美元,最长监禁3~5年。翟田田从一开始被控的就是“恐吓”罪而非“恐怖”罪,两者的英文表述颇为相似,罪名性质、罪行轻重却都截然不同。也正因此,他才可能“洗清罪名”,获准自由离开美国。而国内一些媒体对该案的报道从一开始就犯了一个“基本错误”,也使得这一案件的本来面目变得模糊不清。这应该成为一个认真反思的案例。随着中国人在海外的日益增多,有关海外中国人权益受到侵犯的报道也日渐增多。对此,国内媒体和国内读者应该给予关注。只是,这种关注和支持或许需要注入更多的理性。

 

 由索文北京翻译公司深圳翻译公司广州翻译公司以及上海翻译的职员编辑


 

发布:xiuzhu1023 | 分类:翻译行业新闻 | 评论:0 | 引用:0 |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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